上海电力学院本科教育高地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经学校讨论决定,教委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如下,望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按时、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高地建设任务。
 1、高地建设经费管理原则:
(1)项目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单笔使用经费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须经学校本科教育高地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
(3)高地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设备及改造、专业建设与发展、学术交流、论文发表、交通差旅等其他业务费;
(4)师资引进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经费划归学校统一管理;
(5)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校的财务制度规定用款。

2、学校经费配套:
(1)学校按照规定的比例对每个高地建设项目进行经费配套;
(2)学校配套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基地维修、人才引进、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发展经费方向;
(3)学校配套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学校的财务制度规定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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