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火灾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上海电力大学火灾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保障学校和广大学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创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以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循“统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稳妥、周密细致”的十六字工作方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校园和生活区内(包括杨浦校区、浦东校区、国东校区)发生的火灾突发性事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在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总预案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将本类事故突发时具体的组织体系细化如下:



分管校领导











保卫处


校办













保卫干部


警卫人员


学生处


后勤管理处


事发部门负责人

























明确救灾指挥部的成员、位置和职责,在确认火灾突发事件时,迅速组成救灾指挥部,向各部门发出救灾指令。

(一)校救灾指挥部成员:分管校长和校办、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及事发部位部门负责人等。在总值班室(杨浦校区在行政中心底楼总值班室,电话号码 65432526;浦东校区在行政楼底楼总值班室,电话号码:68029996)组成救灾指挥部。分管校长为指挥部总指挥,保卫处处长为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五个小组:灭火战斗组、安全警戒组、疏散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二)职责:

1.指挥部职责

(1)根据需要,指挥学校相关单位(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2)根据火灾突发事件的情况,确定是否实行疏散、隔离、封闭、停课等应急处理办法。

(3)全面调动学校行政、医疗、保卫、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力量,调集资金、物资、设备,进行火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抽调力量,明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供水、防排烟等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5)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指挥员报告情况,带领职工服从统一指挥。

2.灭火战斗组职责

(1)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火灾情况。

(2)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3)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疏散、抢救火场人员。

(4)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的防火门和携带灭火工具、防火工具,防止火势沿纵向或水平方向蔓延。

(5)消防队到场后,协同组织灭火抢救。

3.安全警戒组职责

(1)现场外围警戒任务:清除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

(2)劝导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持好现场外围秩序,迎接消防队,为他们到场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3)现场出入口警戒任务: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现场,看管好疏散出的物资。指引消防人员进入着火楼层,为消防队的灭火战斗行动维持好秩序。

(4)着火层下一层的警戒任务:不准已疏散的人员进入或再登上着火楼层,防止趁火打劫,制造混乱,保护好消防装备器材,指导疏散人流向下一层有秩序地撤离。

(5)火灾扑灭后,在火灾区域设立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4.疏散救护组职责

(1)引导和护送人员向安全区域疏散,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哨位,为人员指明方向。

(2)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和稳定人员情绪。

(3)医务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治疗,遇伤势严重者,进行必要的护理后立即送医院救治。

5.通讯联络组职责

(1)在火灾突发事件发生时开启对讲机、广播等通讯工具,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正确地接受火灾信息,奔赴火灾现场指定部位。

(2)保持现场内外、着火层与救火指挥部(组)与供水、供电等部门的无线(有线)通讯联络。

(3)现场内的电话要最大限度地保持畅通,电话机旁需设专人接听电话,并记录在册。

(4)选择熟悉各部门位置、各部门负责人的人员,设立通讯人员,负责口语通讯联络。

6.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证随时查阅各种图纸或有关资料。

(2)保证消防用水。

(3)保证救灾需要的物资和设备正常运行。

(4)保证伤员救护等运输车辆。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加强交通法规及相关的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定期开展宣传活动,使安全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签约,

2、保卫处和后勤管理部门应对学校的各种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和维护,对重点消防区域加强管理。

3、按照消防要求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并树立醒目的疏散通道标志。

4、例行检查中发现的火灾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消除,对可能出现火警的情况进行预估。

四、应急响应

把握好报警与接警程序,是及时掌握火灾等突发事件信息,迅速把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在初期阶段的前提条件。

1.一旦发生火灾突发事件,其信息要迅速传到校主管领导和保卫处,报警人应报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

2.保卫处(夜间为各校区总值班)应正确记录火灾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执行的各项措施。

3.接警后,保卫处(总值班)应立即组织人员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并会同有关人员迅速奔赴现场,确认是否成灾。

4.当确认火势失控,应立即通知校领导、公安消防队、市公安局文保分局等。


l夜间处理火灾突发事件的程序:

1.接警后,确认成灾,速向“119”报警。

2.通知校领导及保卫处等有关人员,并将处理情况向校领导汇报。

3.总值班全权负责调动在校的师生员工、警卫人员,采取一切积极措施进行初期扑救,控制火势蔓延直至扑灭火灾。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在事件发生时预案的顺利实施,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提供技术、设备和物资的保障。

1.基建处和后勤管理处应准备好各种建筑图纸,确保正常的消防用水。

2.卫生科应充分配备紧急抢救必须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设备。

3.后勤部门应准备好必要的救护车辆和生活必需品等。

4.校办、保卫处应配备必要的对讲设备和其它通讯设备。

5.保卫处应配备必要的备用消防灭火器材。

6.全体中层及科级干部应保证校内手机随时开机,以保持通信的畅通。



五、奖 惩

对在事件发生时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实施奖励。反之,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损失的部门或个人要进行处罚。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在师生员工中间广泛发放和宣传本预案的简本及相关报警电话(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加强对各级领导、应急救援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相关项目的演习或业务培训,并进行评估和总结。


七、附则

1.本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3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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