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上海电力大学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保证气象灾害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水平,最大限度地减灾避灾,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上海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十六字方针:“统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稳妥、周密细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气象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本预案所指的气象灾害包括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连阴雨、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职责见总预案。

三、保障措施

1、保卫处和后勤管理部门应对学校的各种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对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如教学楼、实验楼、大礼堂等处的走廊)进行检查,保持畅通,并树立醒目的疏散通道标志。

2、财务部门要在预算中拨出专项资金以备气象灾害发生时应急使用,加强对资金和信贷帐目的应急管理。

3、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卫生科应储备一定量的生活必需品、药品,以及抢修、抢救的设备、车辆、备品备件等应急救灾物资。

4、基建处及后勤管理处对校内建筑定期检查,尤其对老旧建筑进行检查评估,如有安全隐患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修缮和应急保护。

四、应急响应

(一)临灾应急反应

1、在上海市发布气象灾害预报时,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灾害预报情况,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并迅速作出部署。

2、通知学院各级领导、各个部门以及各级指挥人员立即上岗,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保卫处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设施、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各部门对相关设施设备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灾害来临后产生损失。

4、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迅速落实生活必需品的配备和供应。

5、学生处、工会、保卫处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师生员工进行有组织的撤离和疏散。

6、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级抢险队伍,有序地进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7、保卫处负责加强治安保卫及校园秩序稳定的保障措施以及重要、关键部位的防护措施。

8、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抗灾救灾准备情况。

9、纪监部门负责监督与检查各级抗灾救灾机构和队伍的组织落实。


(二)灾后应急方案

1、气象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各工作小组人员上岗,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立即组织实施灾后应急反应方案。

2、校长办公室负责灾情的汇总上报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抗灾救灾、抢险救援的措施、机构组织的落实,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抗灾救灾工作。

3、工会、人事处负责组建教职工抢险救援队,学生处、团委、学生会负责组织学生抢险救援队伍,参与抗灾救险工作。

4、各工作小组及时了解灾情状况,立即着手投入救援,并将相关情报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以便领导小组了解和掌握抢险救援进程,及时处理抢险救援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作出相应的灾害评估,并随时向上级汇报灾情、抢险进展和落实上级指令情况。

5、各级抢险救援队伍迅速奔赴灾区现场,根据事先准备好的人员疏散路线与场所进行人员抢救;医疗工作组立即启用应急医疗救护网,组成医疗救护队伍进行现场救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做好食品、饮用水源等卫生防疫工作。

6、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要对校园内遭到灾害破坏的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燃气系统等生命线系统进行抢修,确保学校生命线系统的正常运转。同时做好再次发生灾害的紧急处理和生命线系统的抢险工作。

7、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各级抗灾救灾通讯联络系统的畅通。

8、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要尽快组织、调度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抢救伤员、救灾物资车辆的顺利通行。

9、后勤部门要及时供应粮食、食品及其它的救灾物资,要加强物资储备的管理,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供应,迅速报告应急物资储备的有效存量。

10、保卫处要做好消防、治安保卫及校园秩序稳定的保障工作以及重要部位的防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校园内发生火灾和控制火灾的扩大蔓延;同时要强化校园治安管理,稳定校园秩序。

11、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设施和设备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大,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12、学校各部门以及后勤服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和外籍受灾人员的安置。

13、宣传工作组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灾情及有关信息,防止和控制谣传,稳定校园秩序。

五、后期处理

1、工会和学生处要对师生员工因气象灾害所引起的各种情况和灾后的伤亡程度进行评估。

2、财务处要对资金、财产等损失进行评估;

3、教务处要对教学设备及仪器的损失和破坏程度进行评估;

4、基建处和后勤管理处要抓紧落实危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修缮和应急保护措施,着手灾后重建。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部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全校园师生进行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教育。

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各种气象灾害应急演习。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学校纪委、组织部、保卫处组成监督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对在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处罚。对有关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卫部门配合公安部门、武警对在灾害发生后趁火打劫的不法分子予以坚决打击。

八、附则

1、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预案同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2、制定与解释

预案的制订、修订、完善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2023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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