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研试剂领域项目指南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发展规划,推进上海科研试剂领域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1、食品安全领域

   研究目标:面向海洋类食品安全,开发和制备贝类毒素快速检测试剂盒,建立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质量标准达到同类国际水平并能供稳定供应的高品质试剂产品。

   研究内容:常见性贝类毒素以及其他类贝毒素的分离、提取、纯化制备技术研究;开展以LC-MS技术为基础的贝类毒素检测方法研究;

   执行期限: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2、绿色化学领域

   研究目标:围绕上海市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化工等领域,开发新型态贵金属催化剂,显著提高催化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实现稳定供应;开发新型重金属吸附剂,质量标准达到同类国际水平,并能够稳定供应的高品质试剂产品。

   研究内容:(1)面向化工等多领域应用的新结构、高活性、低成本、绿色环保的贵金属催化剂合成制备技术与应用方法研究。(2)重金属清洁回收处理新型吸附剂开发。

   执行期限: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3、生物医药领域

   研究目标:围绕生物医药产业研发需求,开发能够涵盖2000种以上的药物活性分子药物研究用关键中间体试剂,形成一批质量标准达到同类国际水平并能供稳定供应的高品质试剂产品。

   研究内容:(1)面向抗病毒药、抗肿瘤药、抗生素药、免疫系统等药物活性分子库的结构确定、纯度测定相关物质的研究。(2)面向抗肿瘤新药研发的有机氟化学试剂、含氟核苷类化合物、含氟杂环化合物合成制备工艺及分析鉴定方法研究。

   执行期限: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优先支持有较大市场影响力试剂品牌与电商平台的企业,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要求企业自筹专项经费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并进行专项考核。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者若申请项目评审专家回避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需回避的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对每个项目申请回避的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9:00,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6年3月9日至3月15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s://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六、咨询与投诉

   申报咨询与投诉电话:8008205114。

   附件:项目可行性方案201601221046012.zip

    科委网站相关通知链接:https://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37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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