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通知

  为了在研究生中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榜样精神、奖励为学校和国家赢得较高声誉、或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生,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2025年度上海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籍在校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乐于奉献,积极服务社会。

    2. 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综合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学校或社会做出显著贡献。

    3. 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异,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4. 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者、违反学业诚信守则者、必修课程考试或考查有不合格者、休学或保留学籍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5.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各二级学院/学部的评审细则。

三、名额分配

  本年度候选名额20名。各学院/学部推荐的候选名额分配如下: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3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1人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

 

数理学院

2人

电气工程学部

5人

 

文科学部

1人

人工智能学部

6

 

 

 

  注意事项: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多获一次校长奖学金;2025年度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请本次校长奖学金时,所用成果不得与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重复。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学生最高荣誉奖项,各学院/学部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1. 自本通知发布日起,各学院/学部积极组织本学院/学部学生的申报工作。学生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以各学院/学部通知为准。

  研究生应如实、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支撑材料,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一经查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学生提交给各学院/学部的材料包括:

  (1)《上海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登记表》(系统导出,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所填科研成果须为申请者就读当前学历层次期间获得。

  (2)《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系统导出,一式一份,正反打印)。

  (3)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由学院/学部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复印件加盖学院/学部公章。注:支撑材料、汇总表、系统保持内容一致。

  2. 2026331前,各学院/学部完成材料审核、评审、推荐候选人等工作,并在学院/学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学部初评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纸质版盖章后交至临港校区学术楼312室。报送材料包括:

  (1)本学院/学部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

  (2)上海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登记表

  (3)上海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汇总简表

  (4)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

  (5)本学院/学部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6)本学院/学部校长奖学金的评选报告(盖章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学院/学部评审小组人数、申报人数情况、评选流程、评选方式、评选标准及公示情况)

  3. 校级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请裁决。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39 

 


扫一扫,在手机上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