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8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 浏览次数:1809
从2007-2008第2学期起,缓考申请表改用新的四联单申请表,凡需申请缓考的学生请到本人所在学院的教务员处申领。
教务处选课与考务中心200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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