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2021]沪电采购第27号

采购公告

[2021]沪电采购第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海电力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受上海电力大学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就上海电力大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电力大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2021]沪电采购第27

3、项目服务期限:202211-20241231日(合同一年一签)

4、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不超过6家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电力大学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服务期限3年(202211-20241231日)。入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优质、高效的招标代理服务。本次入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在本校范围内涉及招标项目的,需在入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选择。

 

二、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市有经营活动场所及办公设施,且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已登记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将获得招标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注册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截图。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126日至20211210日,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电力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图文中心1009室)进行报名,现场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为减少人员流动,报名资料齐全的投标人请于12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携带移动介质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7日(周一)上午10:30,自行携带电子标书(PDF扫描版)现场在线投标。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内附WORD版与PDF版投标文件)。

2、投标地点:上海电力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图文中心1009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1227日(周一)上午10:30

2、开标地点:上海电力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图文中心1013室)。

 

七、防疫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报名人员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按规定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绿色健康码,体温检测合格,书面登记,从国内低风险地区来沪进校的须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核验无误后方可进校,进校后须填写健康承诺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图文中心1009

联系电话:021-61655060

联系人:赵老师、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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