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拨付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拨付申请工作的通知》(沪学事[2022]15号)文件的要求,上海电力大学2022年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拨付的工作已经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21年获得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人员。

2.往年漏报拨款申请人员。

特别说明:2021届已经获得上海市教委批复符合资格的学生因《在职证明》日期在3月20日之前工作不满一年,故本次不能申请,再次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方式

1.学生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系统(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完成在线注册(已注册过的学生无需再次注册,只需凭身份证和密码登录即可)。

2.学生在线填写拨付申请,下载《承诺书》、《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上单位名称必须和资格申请单位名称一致)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拍照,照片以jpg格式上传,点击上报。

3.邮寄材料

1)在上海学生资助系统拨付申请页面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的《承诺书》原件。

2)在上海学生资助系统拨付申请页面下载打印、填写、并盖章的《在职证明》原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必须如实填写,手写签名)。

3)本次补偿金通过在校登记的农行卡发放,如有卡号变更请将新办理的农行卡(务必为本人农业银行借记卡)复印,复印件上抄写卡号并签名

以上邮寄的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三、申请流程

1. 学生于2022320前通过上海学生资助系统(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在线填写相关申请,且只能申请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

2.相关纸质材料请于2022310日-320日之间快递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沪城环路1851号上海电力大学学术楼116办公室,手机号码:18601617719(仅用于收快递)咨询电话:021-61655105,为确保快递安全送达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3. 2022321-330日学校对照已签收的纸质材料对学生通过上海学生资助系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系统上未及时提交的申请不予审核、纸质材料未收到的申请不予审核)。

4.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学校通过上海学生资助系统对其申请表打印、盖章,410日前报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复审;初审不通过的申请,学校331日前在系统上退回学生,纸质材料不寄回。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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