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临港新校区道路、桥梁、广场命名方案的通知


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增强临港新校区校园的人文底蕴和育人功能,展现学校良好形象,营造符合时代精神、地域特征、电力特色和文化传承的新校区环境文化,同时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关注、广泛参与新校区文化建设,经临港新校区环境文化建设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同志、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新校区校园道路、桥梁、广场命名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命名对象

       新校区道路、桥梁、广场,具体命名对象详见附件。

       二、   命名原则

       1.  合法原则。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2.  传承原则。体现学校特色、办学理念,融合学校的历史底蕴、文化传统,展现学校发展远景及文化内涵。

       3.  规范原则。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名称简洁,方便识别和传播,建议不超过四字。

       三、   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命名设计方案活动时间2016年6月3日-2016年7月3日

       四、   命名征集办法

       1.  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欢迎各部门积极组织参与,可在本单位内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经过初选后以单位名义投稿。各二级院部提供不少于2套方案。

       2.  可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投稿,纸质版送至校党委宣传部(长阳校区行政楼1106室),电子版可投递至邮箱:suepxcb@126.com,标题请注明“临港新校区路名应征作品”字样。应征命名可附上简短的说明文字,引自经典的,须注明出处。

       五、奖励办法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所征集的命名信息进行评议,遴选出优秀作品。命名可原文采用,也可经学校统一整合修改后采用,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同时对采用作品以及优秀组织进行奖励并颁发纪念证书。

       

       附:上海电力学院临港校区平面图.pdf

        上海电力学院临港校区道路命名应征作品登记表.docx

临港办、党委宣传部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