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校情咨询通报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保障师生权益,营造全校师生凝心聚力,共同关心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 校情咨询通报会的召开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纪促进工作,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区别情况、分层通报

二、 参加人员范围

教代会代表为主,根据咨询通报的主题,可特邀教学科研骨干代表、青年教师代表、服务管理部门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学代会代表等参加

参加人员采取主动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三、 召开时间

学期至少召开2根据需要可适时增

四、 通报咨询内容

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情况;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推进情况;师生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等。

五、 有关措施

1.校情咨询通报会由校工会负责牵头举办,由校领导或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到场通报情况并听取咨询意见。

      2.工会应至少提前3发布咨询通报会的主题参会的范围,接受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并确定通知最终参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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