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保障师生权益,营造全校师生凝心聚力,共同关心和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 校情咨询通报会的召开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纪、促进工作,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区别情况、分层通报。
二、 参加人员范围
以教代会代表为主,根据咨询通报会的主题,可特邀教学科研骨干代表、青年教师代表、服务管理部门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学代会代表等参加。
参加人员采取主动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三、 召开时间
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根据需要可适时增开。
四、 通报咨询内容
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情况;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推进情况;师生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等。
五、 有关措施
1.校情咨询通报会由校工会负责牵头举办,由校领导或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场通报情况并听取咨询意见。
2.工会应至少提前3天发布咨询通报会的主题、参会的范围,接受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并确定、通知最终参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