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就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填报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50元。
二、申请对象
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中有服义务兵役经历的学生,且持有退役证,均可申请。
三、申请条件
1.退役士兵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学、保留学籍等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学生当年已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3.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次数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学期数。
4.未在规定时间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不可补报。
四、申请流程
1. 3月3日—3月17日退役复学的学生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打印纸质版)至学院。包括:
①《上海电力大学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电子版
②打印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写承诺并签字
③相关证明材料(《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电子版和纸质复印件)
2. 3月21日前各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当学期在读且申请次数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将符合资格学生名单电子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发送至suep_zz@163.com。
3. 3月24日前学院将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学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纸质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学术楼122室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备案。
4.3月31日前学校审核学生学籍状态及本次发放情况,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学生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月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附件:
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