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2021]沪电采购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海电力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受上海电力大学产业办的委托,就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水果店经营招租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水果店经营招租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1]沪电采购第10号
3、项目属性:服务类
4、起始报价:人民币42825.89元/年,低于起始价的报价不予接受。
5、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6、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坐落在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内二号公寓B104,面积20.37平方米(实测得)。评估单价5.76元/平方米/天(详见招租文件—采购需求)。
二、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将获得招租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授权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投标人须保证登记及获得招租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错误信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四、报名及获取招租文件的时间、地点
请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 ~15:00 (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须提交的资料至上海电力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图文中心1009室)进行报名,现场在线报名并下载招租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周四)下午13:30,自行携带电子标书(PDF扫描版)现场在线投标。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另须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同时提供WORD版文件和PDF版文件)。
2、投标地点:上海电力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图文中心1009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7月22日(周四)下午13:30。
2、开标地点:上海电力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图文中心1013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图文中心1009室
联系电话:61655060
联系人:赵老师、卞老师
注: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报名人员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按规定佩戴口罩,出示绿色“随申码”,体温检测合格,书面登记,核验无误后方可进校,进校须填写健康承诺书。